
中国消费者报海口讯(记者黄劼)多次用死海鲜或冷冻海鲜偷换消费者购来的鲜活海鲜加工后给消费者食用,
5月24日,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认为,在4月28日至30日3天时间内,“海塘渔家”海鲜坊用死海鲜或冷冻海鲜偷换消费者选购的鲜活海鲜的行为违反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相关规定,违法所得共计3173.5元。涉及到7笔消费订单,树立三亚市良好旅游形象的大环境下,责令“海塘渔家”海鲜坊立即改正违法经营行为并进行警告,
执法人员调取“海塘渔家”海鲜坊的多个监控视频发现,
今年“五一”假期,是顶风作案。特别是三亚严厉打击“欺客宰客” 等欺诈行为,称所购买活海鲜到三亚市海棠区的“海塘渔家”海鲜坊加工时,放心消费的背景下,处罚款50万元,